操作方法
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 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责任, 直接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或者受到侵害, 由职责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学校未成年人合法权力被侵害, 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责任人相关处分。
向未成年人 传播不健康信息,由主管部门给予传播者相关处分。
商业人员 销售给予儿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在校园附近如有 不利于儿童学习的娱乐场所,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从事不利于身心健康的事情,由劳动保障部门 、公安机关或工商行政部门给予 相应的处罚。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不依法履行 对未成人的救助保护职责,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常识: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