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引起的劳动争议

作者:流年 | 创建时间: 2023-04-17
辞退员工引起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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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案例解析】本案是因为辞退员工引起的劳动争议。这类争议十分普遍。就本案而言,郑某有两个行为是可以被解职的,一是不能胜任工作,二是在公司内殴打同事。前者属于不称职行为,属于员工无过错导致解职,按规定解职应履行调岗或培训程序,再不称职的,提前30天通知(或发30天代通知金)后才可以解职。后者是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属于员工过错解职,按规定可以随时解职,且无需支付补偿。因此,如果该公司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民主程序并公示的,比如在公司网站上发布等(不以通知到郑某为必须),公司完全应当以严重违章为由解除合同,不应以不称职为由辞退。从案例情况看,估计该公司应当是缺乏相应的规定,否则不会舍近求远,弃易求难。从不称职角度看,公司履行了调岗程序,发放两个月补偿金,说明公司也履行了30天的代通知金义务,但是仍缺少一个关键环节,即郑某在新岗位上是否称职的证明,相反公司是以其管理为由来推定不称职的,这显然是不符合不称职辞退的法定条件的,因此,公司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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