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公积金提取:
需要准备的材料:提取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职工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提供用于接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必须提供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账户,不得提供其他人的银行账户。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如提取人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的,提供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字并按手印的《某某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中一人到前台办理提取,将资金拨付至被委托人账户。职工死亡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将转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办理流程一:单位初审。初审合格的,由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提取人数较多时,应由单位统一办理。
办理流程二: 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结。
办理流程三: 公积金中心拨款。公积金中心将所提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内。
职工死亡的公积金提取可以是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这两种情况均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