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是每年的假期?还是过年时候假期?

作者:wendy | 创建时间: 2023-05-10
年假是每年的假期?还是过年时候假期?

随着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大家对于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也越来越重视。对于上班族来说,带薪年休假是职工应该享受的权利,各个用人单位都应该遵循。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带薪年假的?

网友咨询:

听说劳动法规定有带薪年假,年假是什么?是每年的假期?还是过年时候假期的意思?

王海军律师解答: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王海军律师补充:

误区一:换单位员工年休假天数按在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误区二:员工未在当年提出休年假书面申请视为自行放弃年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误区三: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房屋买卖合同已签好是否备案后才有效

法定监护人同意,变更监护人需要怎么办理?

公务人员开车撞死人负次要责任的应如何承担责任

家暴的标准是怎样的

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的如何处理

与服刑人员结婚的是否可以申请假释出来办理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

债务人私下转让债务担保人还担责吗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

工行贷款晚还一天,会扣多少滞纳金和利息?

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工伤员工治疗期间公司破产的怎么办

公司吸收合并后,被吸收方不履行注销登记义务怎么办?

购买的二手房,房东一直不交房的怎么维权?

监外执行担保人应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哪些情况可以监外执行?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如何申请仲裁

轻伤十级的量刑标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该怎样进行理赔?

被判缓刑和拘役哪个更轻?缓刑和拘役有何区别?

房屋赠与他人的需要公证吗?房产赠与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盗窃10万元能判刑多少年?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的怎么判刑?

物业费没有按时交,会收滞纳金吗?

商标过期没续展的,其他人可以注册吗?

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关系

工伤员工治疗期间破产怎么办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立

股东间转让股权是否需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制定996有风险吗

因盗窃罪被逮捕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罪的属于自首吗

挪用公款罪如何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