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4.药费单据只要原件不要复印件(单据中发生中、西药费用的需附处方,如无处方,整张单据无效,不能提交,也不参与下述金额核算); 5.医疗蓝本/领卡证明、社保卡(无社保卡的不用提供)。
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两份,请每周三工作时间来人事处领取)。
手工报销申报表填写方法: 1.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手册号如实填写; 2.参保时间:不填; 3.就诊医院:填写提交药费单据的医院,可填多个; 4.妊娠日期、孕周、胎数以诊断证明为准; 5.难产:不填; 6.医疗类别:勾选“门诊”(仅适用于门诊普通产前检查),日期和单据数以提交的药费单据的起止日期和张数为准; 7.总金额及各分项填写方法:(注有“医保已实时结算”的不再报销) (1)西药费:西药 (2)中药费:中成药、中草药 (3)检查费:常规检查、核磁、ct、胶片、b超、放射、诊察费、病理费 (4)治疗费:治疗费、输氧费、手术费、护理费、输血费、注射 (5)化验费:化验 (6)材料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