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由局行政服务窗口负责查对所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把关;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受理申请的,对申请资料交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内容审核;
审核过程中,业务处室对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说明理由并交行政服务窗口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相关业务处室将处室意见交局长或分管局长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后,及时将行政许可文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交行政服务窗口,由服务窗口送达申请人。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办理时限
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天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受理条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材料明细
《增值电信业务申请书》。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未年检合格不予受理)及有效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验资报告,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近期(一年内)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若超出一年的,应同时提交近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申办单位概况,主要是申办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申办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及业务经营管理措施)、原经营内容,并包括以下材料:(1)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管理、技术人员名单(至少各三名)及资历证明及经营单位的聘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员名单需列表格(包括职位及相应的职责),(2)场地证明,如属于个人的,应提供租房合同,并附带房屋所有人的房产证明。(3)设备清单,必须具备与开展电信业务相适应的设备,涉及互联网业务,有服务器及ip地址的,应详细说明其存放的位置及提供者的有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含所有规定的内容,经营信息服务的,应在报告中说明准备经营的信息内容,栏目。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保障能力及服务措施。应依照公司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服务质量保障。
证明公司信誉的材料,需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出具,证明本公司信誉可靠,确无违法违纪行为。刚设立的公司无需提交信誉证明材料。
需提交的每份材料均应保证真实、有效。每份材料上均须注明日期,并加盖公章,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尚未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应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