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1.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另外申办生育保险待遇期间仍是参保状态;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申办时间: 1、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2、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广州医保网可下载)(在广州市产检、分娩的可直接在定点医院办理,一式二份;在广州产检、不在广州分娩的需到医保局办理生育保险,一式三份); 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广州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若提供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为《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或《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则无需再做流动人口生育备案;若提供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非《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或《广东省批准再生育子女决定书》,现居住地在广州市的,需去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现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需由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参保人为该单位职工,居住地在异地何处,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 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属于下列4种情况之一的,须由参保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备案,再到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1.参保时间未满1年的现役军人家属、从军队专业、复、退人员; 2.参保时间满1年的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3.当年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调入企业并以参保人员; 4.原在广东省社保局参保或在本省其他统筹地区参保后转入本统筹区域内参保时间未满1年的人员。
方法/步骤2
建议到公司购买社保医保的分区医保局办理,人比较少,准备好所需资料,大概五分钟左右就办好了。社保局工作人员会在上面继续盖章并写上办理人员姓名。最后再拿到医院开一个回执,到这里生育保险就办理成功了。 到时候去定点医院产检、分娩,交费的时候就直接用领取到的就医凭证(绿色小本)挂账,享受生育险报销! 这个是越早办理越好,否则没有办理之前的检查费就一律视为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