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责?究竟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免责?

作者:彼岸花开 | 创建时间: 2023-06-29
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责?究竟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免责?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机构需要向患者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但是和其他侵权责任一样,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也是可以免除的。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实质上是一种侵权赔偿责任,与其他侵权责任一样,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免除。由于医疗活动和医疗事故的特殊性,医疗事故责任的免除事由与一般的侵权责任免除事由并不相同。

网友咨询:

和医院签了免责协议,医院就不该承担责任了?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属医疗失误的话,仍是要承担责任的。

签协议一般包括的是不可抗因素而造成的后果,是提前告知,也是医院的自我保护措施。

别忘了,医生也是人啊,他自己都会生病,也可能治不好,如何能保证治好每一位病人呢?

医疗机构的法定免责事由

在《侵权责任法》对于医疗机构的法定免责事由是这样约定的: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具体而言,实践中患者一方不配合诊疗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比较常见,是患者囿于其医疗知识水平而对医疗机构采取的诊疗措施难以有正确的理解,从而导致其不遵医嘱、错误用药等与诊疗措施不相配合的现象;。第二类是患者一方主观上具有过错,该过错又可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的情形一般比较少见,患者就医就是为了治疗疾病,康复身体,而非追求身体损害的结果。但现实情况是复杂的,也不能完全排除患者主观追求损害结果的可能。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本项内容规定了两个要件,在两要件均符合的情况下,对于患者的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两个要件分别为:一是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二是事项上的紧急性,它是指采取何种治疗措施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死存亡,需要医师作出紧急性的决断。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医疗行为具有高技术性、高风险性、复杂性以及不可控因素,还有很多未知领域需要探索,医疗结果有时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现代医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具有局限性,目前还不能达到百分之百地治愈率。因此,法律对医务人员采取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判断,只能基于当时的医学科学本身的发展,即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妞结语:我国法律规定对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且对医疗事故侵权纠纷的因果关系和过错存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自己在主观上没有过错的,医疗机构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机构不能证明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符合免责事由条件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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