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唐朝,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入藏,加强藏汉关系。
元朝,设立宣政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
明朝,设立乌思藏都指挥使司,掌管西藏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锡金、不丹的最高军政管辖机构。
清朝,设立驻藏大臣,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会同达赖监理西藏地方事务。 平定准噶尔之后,废除西藏郡王制度,设立了噶厦政府,帮助驻藏大臣管 理西藏政教实物。
中华民国:废除驻藏大臣,保留噶厦政府,设立蒙藏委员会。 1940年,蒙藏委员会设立驻拉萨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保留噶厦政府。
1965年9月1日,设立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