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方指定企业回购或者换购,消费者需支出一定比例的差价。这种方案虽然有人提出建议,但是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太大,这种模式实施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2、更换身份发放特殊牌照,超标电动车按照新规已经属于轻便摩托车类型,可以继续使用这种车型的最大代价可能是要考取F驾驶证,但是电动自行车并不在工信部目录,所以有可能使用专用牌照。
3、自然报废,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周期并不是太长,铅酸电池的平均使用寿命不超过2年就会严重衰减,即使算上更换一次电池的周期,但是换车频率会潜移默化的减少换电频率,而引导直接换车。
网友表示:
自行车的时速就在20公里,电动车只比自行车快那么一点点??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正常时速限制在60公里才是合理的,老年车可以设计为30,这样比较安全!
我在佛山待过,佛山早就进了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他们后来还进了那种小轮车的,又超重的车子,她是那种很小的很轻的,所以大家如果车子被没收了,不希望大家不要买了,买最新的那种不要想着可以带东西到时候你买了又是白的。
允许厂家生产,销产,允许消费者购买,然后再去强行报费或回收,这是什么情况,与其想出这不得心的馊主意,不如去普及和强化民众的安全意识。
城市交通越来越堵关键问题是汽车太多了,如果禁行汽车,可以很大成度改善城市拥堵问题,死伤也会大幅减少。至于闯红灯我觉得警察不能懒,每个路口都应该有警察执勤,光靠电子眼是无法百分百杜觉电瓶车闯红灯的。不能因个别人的不守规矩让电动车背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