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认租流程

作者:朋克周 | 创建时间: 2023-03-28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认租流程

办理流程

查看配租通告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配租通告。

信息变更 在册轮候人轮候期间,其住房、婚姻、计划生育、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配租通告规定的截止受理日之前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并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市租赁中心申请变更。

提交认租申请 在册轮候人应当在配租通告规定的截止日之前登陆租赁中心网站,网上确认家庭人口信息,提交认租申请。

入围名单公示 市住房和建设局按配租通告确定入围户数,形成入围名单,向社会公布。

打印/提交《认租申请书》 入围名单内申请人登陆租赁中心网站打印《认租申请书》,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认租申请书》。

审核申请 市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围名单内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不计入办理时限)。核查合格的,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和租赁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完成,开始选房 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入围申请人进行选房。

签订租赁合同 选定住房后,认租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租赁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办理入住手续 签订合同后,到公租房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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