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1.办理资格: 变更涉证信息的,应先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变更并领取载有新信息的营业执照 2.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登录: 打开北京市国税官方网站,点击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 税务登记变更业务支持CFCA证书及一证通证书两种登录方式。
填报资料: 找到变更税务登记模块,点击进入并填写资料。 办理税务登记变更业务需要填写7张表格: 《非涉税登记信息变更表》--选填 《涉证登记信息变更确认表》--选填 《投资方信息》--选填 《总、分支机构信息》--选填 《投资总额信息》--选填 《注册资本信息》--选填 《国标行业(附)》--选填
查询回执: 进入“正在办理”--点击相应业务--点击“查询受理结果”即可查询相应业务的受理结果或状态,当业务受理状态为“已办结”时系统自动弹出回执。
回执如下图:
当业务办结成功,纳税人手机会收到短信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