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倘若这位家长不能做到淡定自若的话,那么很显然她这是方便自己为主,别人的利益分文不值!就本案当中的事实来说,案件中的白雪完全可以要求这名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女性更衣室内,这位家长带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进入浴室,明显已经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应当按照规定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给他人来的精神损失!
最后面对这样的家长,你说再多,她都是一句“孩子还小”就能敷衍一切,为何如此?因为但凡出现这样的问题,往往都是赔礼道歉就不了了之,这样的人根本不会长个记性!
不知道报警之后的处理情况如何,有些好奇。
我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儿子8岁,女儿6岁。
每个暑假都会带着孩子去游泳馆和水上乐园玩。因为老公总是上班,所以,大多都是我单独带着两个孩子一起去。
昨天刚好去游泳了,在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女儿对我说:“妈妈,哥哥是不是又洗完澡在门口等着我们呢?”我说:“可能吧,哥哥洗澡总比我们快很多。”
旁边一个阿姨听了,问我:“你有两个孩子?哥哥多大了?他一个人在男更衣室洗澡吗?”
我说:“哥哥八岁了,是一个人在男浴室洗澡的。”
阿姨说:“那你就放心吗?8岁也不大呀!”
我笑着说:“没事,他习惯了。这是他第三年暑假单独在男浴室洗澡了。在他五岁刚学游泳的时候,身高就超过了标准,不能在异性浴室洗澡。”
阿姨说:“哟!真不错!小男孩很独立!”
其实,在我儿子五岁的时候,他也不愿意自己洗,一个是调水温,一个是有些害怕。
可是没办法,我们不能违反规定,再说他确实大了,不适宜在女性浴室了。
前年的时候,我只是偶尔单独带着他俩去游泳,更多的时候会叫着我老公一起,或者约着我儿子的一个同学(他是爸爸陪同)一起去游泳,游完,这个爸爸就带着两个男孩子一起去男浴室洗澡。
去年的时候,我单独带着他俩去游泳的次数就越来越多了。
等到今年,我儿子根本不把自己洗澡当回事了。
去年对自己游泳这件事,还有些发愁,今年,就像自己穿衣服一样,不觉得是件事了。
昨天在游泳馆,他还交到了一个朋友。
和他玩了好半天,玩完了又约着一起洗的澡,很是嗨皮。
我看到他能主动去交朋友,比看到他认真游泳更开心。
交际能力,能大大影响他以后的社会能力和幸福指数。
他能主动与人交往,是个非常值得鼓励和支持的事。
再看问题中的这个男孩,十几岁了,在农村都快订婚了,这个年龄父母还能再说他小,就有点过了。
再说,十几岁的男孩,个头应该和妈妈差不多了,甚至有的男孩身高会超过妈妈。这样还说小,那只能证明是“巨婴”了!
教育孩子过程中,界限是一定要有的。
告诉孩子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坚决不能做的。——这一点很重要。
既让孩子认识到界限,也不会给周围人带来困扰。
规矩的背后是自由。
不是没有规矩,才会自由。
没有规矩,孩子会迷茫,会没有边界感,会分不清责任,会迷失自己,甚至会在无意中触犯法律。
有了规矩,才能享受到相对的自由。
这世界上,是没有绝对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