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子女的医药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 对于离婚后孩子的巨额医药费离婚双方有义务承担一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离婚子女的教育费如何分担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