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防护、制动系统等各类机动车的性能指标远不能与真正量产的汽车相比。目前这些车常被用做载人载货的营运车,驾驶员也往往并非老年人,给自身及周边其他车辆、行人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从交管部门开始针对“老年代步车”泛滥状况进行专项整顿,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将完全依照机动车方式进行管理,凡没有取得驾照者再驾驶“代步车”,将按照“非司机驾驶”的条款被拘留。时速超过50公里两轮电动车以及各类电动三轮车也同时将按照机动车管理,驾驶者需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