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由公司承担责任吗?

作者:小橘猫 | 创建时间: 2023-07-08
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由公司承担责任吗?

合伙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网友咨询:

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案责任由谁承担?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宋聪聪律师解答: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那么,合伙组织执行人在全体合伙人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擅作主张提供的担保,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宋聪聪律师补充:

实质上合伙执行人擅自以企业名义对外担保的内、外效力区别。只要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执行人的擅自担保行为对外仍然有效,其他合伙人亦应为此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但该担保行为在合伙人内部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应认定无效,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要求执行人予以赔偿。

《合伙企业法》第39条同时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与以个人身份直接提供担保不同,合伙人只在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责任。

宋聪聪律师普法:

《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条款是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定,不应以此作为评价合同效力的依据。担保人抗辩认为其法定代表人订立抵押合同的行为超越代表权,债权人以其对相关股东会决议履行了形式审查义务,主张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曾在济南中级法院工作学习,有丰富的实战。对每个案件都认真负责,思维逻辑性强,擅于从当事人陈述和证据中寻找案件脉络和突破口,从而实现满意的案件效果。服务感动人心,收费价格厚道。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开发商要求补足买房多出20平的差价,到底合不合适?

离婚可以全权代理吗?律师代理离婚纠纷的程序是怎样的?

韦刚受伤住院是被打伤了吗?

贫富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宋哲被判刑为何马蓉没有呢?

房子没人住经常损坏是什么原因?

国家对于残疾人残疾证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借款担保人有什么权利?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怎么办

监狱有丰富文化生活吗

未领取结婚证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开车时高速上突然出现一块石头你会怎么做?

没有产权的房屋可以继承吗?如何继承没有产权的房屋?

酒驾的法律责任是什么?酒驾该怎样处罚?

有村委会的离婚调解协议书,还用去名政局领离婚证吗?

上辈的宅基地确权后可以继承吗

食品安全问题如何能得到彻底的解决?

免费医疗是天方夜谭吗?

欠条和借条一样吗?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处理?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看待内蒙男子入室砍人反被杀?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罪怎样量刑?

狗把小偷咬伤是谁的责任谁要赔偿?

法院审理期限为什么会延长?审理期限延长怎么计算?

从范冰冰逃税案看逃税罪

华为和苹果差距有多大?

冒充研究生高薪入职对此怎么看?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执行该怎么办?

袁隆平为何多次落选中科院院士?

火车站遇到连线检查手机的警察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