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所需材料
开发商必须提供的资料: 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 2、购房发票(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 3、买受人身份证明; 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交纳); 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6、其他所需证件。以上条件缺一无不办理房产证。 您要确定项目是否证件齐全,以及符合上述的这些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所需资料
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程序依次为: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摇号配售、领取选房排序单、按顺序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