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报酬如何确定?破产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作者:国际小甜 | 创建时间: 2023-04-18
破产管理人报酬如何确定?破产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企业破产需要破产的企业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这样的破产才是合法的,破产的过程是复杂的,需要按照管理规定进行,这期间需要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投入,当然也少不了破产管理费用,那么2019年破产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余长春律师解析。

2019年破产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

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当然,重整程序中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除外。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就是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变价费和分配费。

第一,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占有、清理和保管债务人财产或者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而必须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清理费用、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用、营业税费、公告费用、通知费用等。此外,律师费、聘请会计师的代理费用,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文书制作费等行政管理费用也包括在管理费范围内。

第二,债务人财产的变价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处理非金钱的债务人财产而将其变现为货币所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的估价费用、鉴定费用、公证费用、公告费用、通知费用、拍卖费用、执行费用、登记费用以及变价债务人财产的税费等。

第三,债务人财产的分配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将债务人财产分配给债权人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分配表的制作费用、公告费用、通知费用、提存分配费用等。

(3)管理人执行费用报酬聘用工作人员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指在破产案件进行过程中,管理人为了执行职务和聘用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报酬的总称。主要包括破产管理人履行新破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所产生的费用、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所需其他费用、破产管理人的报酬以及聘用工作人员所需费用。

余长春律师补充:

破产管理人报酬如何确定?

1、管理人报酬的实质和范围

管理人报酬是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的对价,是纯报酬,不包括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但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或者破产清算事务所聘用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管理人报酬中支付。

2、管理人报酬的确定机构及标准

管理人报酬由法院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采用的是按标的额计酬法,实行分段累进递减制,其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1)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2)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5)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6)1亿元至5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7)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 0.5%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上述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30%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

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管理人与担保权人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2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但报酬比例不得超出该条规定限制范围的10%。

3、报酬方案

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报酬方案应包括报酬比例和收取时间。管理人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

4、报酬调整

管理人报酬方案并非一成不变,债权人会议提出异议、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协商可以调整,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予以调整。

5、报酬支付

法院有权决定管理人分期或者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管理人报酬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想要跳槽去另一家公司,员工可以选择自动离职吗?

现准备合并公司,资产并购要怎么进行?

民间借贷可以公证吗

在公司办理了居住证,离职时需要返还居住证的成本费吗?

农村每月养老金上涨吗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如何确定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不与单位续签固定期限合同的,算自动离职吗?

二手房如何评估?二手房评估费应由谁承担?

不是本人花费的信用卡逾期且无还款能力会坐牢吗

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合同没到期单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股东虚假出资的的后果是什么

对卖淫嫖娼涉及的场所怎么处罚

被公司辞退怎么索赔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是谁?小额贷款担保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不知情更改了合同怎么办

妻子花钱捞丈夫被骗!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亲人去世丧假是多少天

协议离婚后没有办离婚证算是离婚吗?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女方未婚先孕,男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开车和摩托车相撞,第二天自首的是否构成犯罪?

不知情修改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工龄超十年还会被辞退吗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外诉讼离婚会缺席谈判吗

拒不履行探望权怎样理解

一般工程违约金是多少

扰乱公共秩序罪有什么规定

在调解书上签字后发现新的财产,是否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