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
网友咨询: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满4年,签订了两次合同,均是2年的。现在合同已经到期,我是否可以签订无固期限劳动合同?如何签订?要向公司提出要求吗?
如果公司不予办理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如何申诉?

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任勇亮律师解答:
和前2个合同一样。只是时间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已。
具体你要向公司说明,说你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也要说明。
公司会主动告诉你这次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也可能会要求您再签一次期限合同,或者要求和你解除合同。这个你要有心理准备。如果是后者,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每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祝你顺利!
任勇亮律师补充:
如果公司不办理无固定期限有2种情况:
1.公司和你解除合同,属于正常行为。但要支付你5个月的工资补偿。
2. 公司如果要和你签订一定期限合同,你可以拒签,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要求仲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这样你和公司的关系就搞僵了。
你还可以选择拒签,要求公司给你补偿5个月的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选择哪一种方式,你要仔细考虑,不能随意处理。要从你个人的发展,需要,以及各方面考虑。个人建议,如果能签订3-5年的固定期限合同,工资自己比较满意就签了吧。仲裁也很麻烦的,不一定会是好的结果。
任勇亮律师普法: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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