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找什么部门处理最有效?

作者:神奇的周 | 创建时间: 2023-05-22
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找什么部门处理最有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并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受到伤害,那么我们就要将其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鉴定、赔偿等,那么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网友咨询:

我家属在一建筑工地打工,属于一帮农民工组成的建筑队,无劳动合同,无三险,在给一行政单位建楼时因没有防护架和防护网,三名民工同时从三楼掉下,造成大腿骨粉碎性骨折和三根脚趾粉碎性骨折,外伤缝合数十针,另外两名也都受了很重的伤,事发初期承包商支付了手术费和医疗费,一月后便不再过问,让受伤者去法院起诉赔付,问哪些些政府能处理这种事故?除去法院起诉外还有没有其它解决问题的主管单位?

陕西萃泽律师事务所陈默律师解答:

可以向当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申请调解或劳动仲裁。

陈默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陈默律师,陕西西安人,法学硕士,具有丰富的执业,擅长处理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等法律业务。陈默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极大地维护了嫌疑人、委托人及客户的权利。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有何区别

遭遇家暴后要离婚的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有期徒刑怎样理解

双倍工资差额时效起算时间

自首的可以在原来基础刑上减刑吗?主动投案自首可减刑多少?

年假是每年的假期?还是过年时候假期?

房屋买卖合同已签好是否备案后才有效

法定监护人同意,变更监护人需要怎么办理?

公务人员开车撞死人负次要责任的应如何承担责任

家暴的标准是怎样的

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的如何处理

与服刑人员结婚的是否可以申请假释出来办理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

债务人私下转让债务担保人还担责吗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

工行贷款晚还一天,会扣多少滞纳金和利息?

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工伤员工治疗期间公司破产的怎么办

公司吸收合并后,被吸收方不履行注销登记义务怎么办?

购买的二手房,房东一直不交房的怎么维权?

监外执行担保人应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哪些情况可以监外执行?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如何申请仲裁

轻伤十级的量刑标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该怎样进行理赔?

被判缓刑和拘役哪个更轻?缓刑和拘役有何区别?

房屋赠与他人的需要公证吗?房产赠与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盗窃10万元能判刑多少年?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的怎么判刑?

物业费没有按时交,会收滞纳金吗?

商标过期没续展的,其他人可以注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