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在有效期内,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发生变化。
办理材料
本人《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在京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代办人证明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变更。) (1)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3)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带上以上材料提交申请
审核: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
告知:工作人员审查后根据审核情况告知申请人能否办理。
完成:材料确认无误后即可办理。
办理地点与时间
办理地点:流管站 咨询电话:89735900
办理时间:流管站工作日对外办公,双休日、节假日不办公。
办理费用与时限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