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明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护照上面行程结束后至少还得有6个月的有效期; 2、换过护照,需提供旧护照原件;遗失的需提供中文遗失说明; 3、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旧版护照,需要在护照末页签名,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签名(不可用铅笔);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如没有可不提供;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二.生活证明
★长期居住地证明复印件 1、户籍所在地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2、非以上五地户籍,提供以上五地3个月以上足以证明其本领馆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暂住证,居住证,个人完税证明,信用卡对账单,社会保险账号及密码等)。
三.申请材料
★签证申请表 1、正反面打印在1张A4纸上; 2、用黑色水笔按照样本手写中文填写,无需粘贴照片; 3、本人在签名栏处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4、未成年人签字格式:未成年人姓名+(父代/母代); 5、个人基本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包括签证申请表反面“是否”选项; 备注:如您曾在日本有非法滞留的,请提交中日文的反省书(内容包括滞留时间、原因、此次出行目的并保证会按时回国);
★照片(2张) 1、近6个月内拍摄2寸(3.5cm×4.5cm或4.5cm×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不接收侧身过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