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否作为民事案件被告,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作者:风筝 | 创建时间: 2023-07-20
分公司能否作为民事案件被告,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法人分支机构不是民事主体,不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只要依法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能够以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张一峰以案说法:

某建筑公司下属甲分公司,负责承建当地一经济适用房项目,因施工需要甲分公司与某建筑机械租赁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分公司提供所需的塔吊、架管、扣件等租赁物,并对物件租金、丢失、损毁的赔偿方式等达成了一致协议。协议生效后乙公司交付了租赁物,甲分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乙公司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将甲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分公司支付租金并赔偿物件损失。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甲分公司承担支付租金并赔偿物件损失费的责任。

张一峰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主体与民事责任主体的冲突情形经常发生。为了保证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市场交易安全,虽然实体法上不承认分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但诉讼法上承认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可以成为案件当事人。是否所有分公司都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呢?答案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本文所称分公司特指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张一峰律师,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行的法律法规,具有综合运用法学知识能力,善于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在多年法律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诉讼和诉讼技巧,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沉着的应变能力、精确的文字表达能力、敏捷的辩论口才、丰富的社会、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

审判实践中,关于分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法院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意见。裁判结果也不一,原因在于:分公司作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系统的立法,由此导致法官对法条理解适用也各不同,即使同一法院也存在做法不一的情况,或否认分公司的被告资格,一律以公司为被告;或虽以分公司为被告,却判决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或以分公司、公司为共同被告,判决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总之,不管法院是否判决公司承担责任,在执行中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时,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张一峰律师支招

现实中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一般都会由公司划拨一定数额的资产,可以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并且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交易、签订合同,因此分公司的经营行为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纠纷。《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确定分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那么在与分公司发生纠纷时,是以分公司为被告,还是以公司为被告,亦或以分公司和公司为共同被告?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这三种方式都是可以的。就实体法而言,应当是确保被告能切实地履行判决。因此,原告在被告选择上,应当以便利诉讼,便于执行,诉讼成本低,能够最终实现诉讼目的为原则。

原告仅起诉分公司。分公司与原告都属于同一法院管辖,分公司具有公司划拨的资产,且有能力自行承担责任,此时以分公司作为被告,即使判决后分公司财产发生变化,不能履行判决确定的责任,也可以在执行中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

原告起诉公司。分公司已不存在,或撤销,或关闭时,选择以公司作为被告较为适宜。

原告将分公司和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分公司存续但财产偿付能力较差或没有任何财产偿付,选择作为共同被告较为有利,既便于判决后执行,又节省司法资源。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在刑事案件中,证人是否一定要出庭?证人不出庭是否会受到惩罚?

找证人集体谈话是否正确?证人集体谈话所做的证言是否可以使用?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体指的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怎么约定?

民间借款是否还要规定具体的用途?如何避免借款给违法犯罪活动?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免征增值税如何处理?

现实生活中的女律师是什么样的?

子女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什么时候可以进行债权申报?债权需要在什么时候进行申报?

什么叫做补充用工形式?补充用工形式是不是就是劳动派遣?

共同抢劫负责把风者未分得赃款应如何定性?

购买了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会给谁补偿?

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需要如何操作?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有规定吗?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会有什么处罚?

假如要判有期徒刑5年,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离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哪些情况不能认定工伤?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被家暴应该怎么办?被家暴报警以后该怎么处理?

怎么写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写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应注意什么?

没尽到赡养义务也可以继承遗产吗?继承遗产是否还需要别的条件?

包养“二奶”是否会变成重婚?包养“二奶”是否是构成犯罪?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来确认?

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内容?

蒋方舟指曾遭资深媒体人章文性骚扰?反性侵运动会蔓延到媒体圈吗?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电瓶车带人一般罚款多少?电瓶车违规如何处罚?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吗?离婚协议书的写法是怎样的?

租期内商铺拆迁,要想获得补偿应该怎么办?

拒交物管费,会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未享受服务业主是否可以拒绝物业费?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