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有哪些条件?

作者:小橘猫 | 创建时间: 2023-04-08
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有哪些条件?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保证。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入公司账户,后又以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所有的行为。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计军律师解析:

因此,构成股东抽逃出资有以下四个前提条件:第一,公司已有效成立。此际,股东出资已构成公司资本,股东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破坏;第二,抽逃出资的直接责任主体一般为公司发起人,包括单位股东与个人股东;第三,股东实际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第四,股东已经取得了资格的形式要件,即以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的文件等所表明的股东资格。

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实践中,有些股东通过向公司长期大额借款的形式变相抽逃出资。但也有股东确实是向公司合法借款,而不是恶意抽逃出资。什么情况下,股东向公司借款定性为抽逃出资,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判断标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4月27日给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计军律师补充:

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第三条规定:“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务院主管公司登记注册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司法》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7月25日给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中又明确规定:“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等规定,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此前有关答复意见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5月21日给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山东省大同宏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3]第63号)规定:“借、贷业务是金融行为,依法只有金融机构可以经营。工商企字[2002]第180号文所指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借贷关系,是以出借方必须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或财务公司)为前提的。非金融机构的一般企业借贷自有资金只能委托金融机构进行,否则,就是违法借贷行为。非金融机构的股东与公司之间如以借贷为名,抽逃出资,可依法查处。”以上的行政解释对于司法实践中的抽逃出资的认定具有参考作用。

计军律师补充:

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但是要特别注意其中的“合法”二字。“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等。例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应超过一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果股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该受到惩处。

所以,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将自己的出资从公司中抽逃。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办理公司收购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公司收购前期需做哪些准备?

一人涉嫌刑事犯罪,是否能没收全家的财产?

债权债务转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转让债权的后果有哪些?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该怎么办?如何避免二次伤害?

顾客取消订单外卖小哥发短信求情,怎么看待这种情况?

一审被判处死刑后罪犯的心态会如何变化?

你如何看纹身“社会哥”欺负人,遭空手入白刃被当场砍死?电动车小哥属于正当防卫吗?

为什么淘宝商家的快递费那么低,而平时个人寄快递费用那么贵?

分居十年能进行离婚吗?分居十年进行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醉酒骑自行车撞伤行人的属于什么行为?

在银行取出假钞,但是银行不承认应该怎么办?

内退职工每月最低可以领多少钱?是按照当地哪个标准执行的呢?

汽车撞摩托车责任如何划分?骑车撞摩托车会承担什么责任?

一人公司如何为股东债务担保?一人公司怎样为股东债权担保?

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股东支付股权回购款吗?

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保险怎么赔?交通事故无过错一方还需要赔偿吗?

重婚怎么取证最有效?重婚取证有什么方法?

和母亲共有一套产权住房,房产权全过户给一方如何办理?

继母有权分割遗产吗?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自己股权合法吗?

这种人婚后养小三,涉嫌违法!原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红白喜事相撞会怎么样?

护士救活引产婴儿有错吗?为什么会被刑拘?

老人去世了房产是老人的,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农民2018年土地确权后,20岁以下没土地的人怎么办?

婚前财产包括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确定?

高速超速具体怎样惩罚?

为套取银行资金转贴现协议是否无效?

未经定损的车辆维修的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吗?不能进行调解的离婚案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