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卖孩子当生意!只因贩婴生意的暴利吗?

作者:没什么大不了 | 创建时间: 2023-07-06
把卖孩子当生意!只因贩婴生意的暴利吗?

安徽池州的何某今年43岁,她和哥哥都膝下无子,想通过网络领养弃婴。她加入了名叫“中国圆梦之家”的QQ群,群主声称可以帮助他人领养婴儿,花了7万后何某将4个月的女婴抱回抚养,她没想到自己竟涉嫌拐卖儿童被民警抓捕。

女婴的生母未婚先育,想把孩子送给人家收养,看到“中国圆梦之家”的QQ群,她便拜托群主找收养家庭。经查,群主从中牟取暴利,共贩卖儿童6起。目前何某等三人买卖婴儿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网络迅速崛起,罪恶的勾当借助网络之力开始蔓延。何某因未婚先孕而产生将孩子送予他人的想法,且利用网络就可以找到方便的交易中介和买家....这种“贩卖婴儿”的罪恶产业链在网络中屡打不绝,这不仅仅是违法犯罪的普通案件,其中的罪恶思想更值得我们深思......

“贩婴生意”的暴利

针对婴儿贩卖,警方不断加强打击的力度,但拐卖婴儿的案件却依然时常发生,甚至在网络的作用下,形成了跨区域、跨省的团伙贩婴案件。

2014年,公安部曾统一指挥全国27个省区市警方同步开展“2013.7.03”特大网络贩婴案集中抓捕解救行动。在那次行动中,公安部摧毁了4个特大网络贩婴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94名,解救被拐卖婴儿382名。

这些巨大的数字,让人着实背后发凉......

网络的便捷、婴儿买方市场的存在,促使了贩卖婴儿的交易中介的形成。贩卖婴儿的暴利让这些人铤而走险,逐渐依靠网络之力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分工明确,组织性强的犯罪团伙:有人负责收购、拐骗,有人负责联系买主,有人负责运输......而在此案件中,QQ群主就承担了网络婴儿交易的“中介方”。

他们贪恋金钱与诱惑,为牟取暴利成为众人痛恨的“人贩子”。对待这类人,法律有哪些规定呢?

贵州好时律师事务所杨青松律师普法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亲生亲卖”的罪孽

2016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7·14”特大贩婴案宣布告破。随着案件的深挖,被解救的婴儿数量不断增加,他们中许多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几乎都是被亲生父母卖掉的。

“虎毒不食子”,舐犊情深是人的天性,而随着案件的深挖所呈现出“亲生亲卖”的事实却给了我们心头一棒。

“孩子是自己的,卖就卖了能有什么事”、“孩子还小,我们经济收入不好,跟着我们会受苦,卖给有钱人对他更好”......在现代社会,视孩子为“商品”的逻辑在某些家长的心里并未消除,这其中难免有生活贫困而导致的孤注一掷,但更明显的是对人伦情感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

“送养”与“买卖”有着很大的区别,区分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是否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因此,从法律层面讲,即使因生活贫困无法抚养婴儿,也不该不顾人伦,选择“商品交易”的方式将孩子卖与他人。

杨青松律师普法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十六条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求子心切”的歧途

贩婴案件始终存在,最重要的原因无疑是大量买方市场的存在。

或是仍有通过男婴来进行传宗接代的腐朽思想,或是有做父母的欲望却因无法生育而着急或痛苦,在国内的不少家庭会想方设法地寻找一个孩子进行抚养。

但他们却认为通过正常程序领养孩子的手续颇多,因此便误入歧途,通过寻找贩婴中介进行“婴儿”交易,也正因如此,不法贩卖婴幼童的案件多如雨后春笋,屡打不禁。

对于这些家庭来说,无法生育或许是他们最大的痛苦,但这并不是进行这种罪恶交易的理由。若不选择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收养,而像上述案件中的何女士一样,在网络中寻求贩婴黑中介的帮助,无疑成为了不法人员的一份子,并扩大了此类罪恶的贩婴之网。

杨青松律师普法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杨青松律师总结

贩卖儿童案的背后,是人性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薄弱。

我们痛恨“视孩子为商品”的父母,我们唾骂利欲熏心的贩婴中介,我们谴责想方设法收买孩子的人群.......因为孩子不是商品,每个小孩都值得拥有一个天真烂漫的童年和美丽精彩的人生。

贩卖婴儿是缺乏人性的行为!也是可耻的犯罪行为!对于那些利益熏心的不法分子,法律绝不予以宽容!

衷心希望,所有孩子的童年都幸福!所有家庭,都团圆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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