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签证申请条件:
为实施政府间和国际机构间协议,协议和中外经贸合同,申请在深圳工作的外国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在华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人;
申请人在华工作为副总经理或以上,或享受与外国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相同的待遇;
海外专家组织或华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可的人才机构的外国代表;
申请人在华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会计,税务,旅游等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华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供不应求。
二,中国签证申请材料:
1份“外国专家在中国工作的申请表”及单位的公章; 2。原始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的一份副本和法人资格证书的一份副本;
原始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的一份副本和法人资格证书的一份副本;
1份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验);
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的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1由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认证的外国卫生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份就业协议或合同的原始协议或照片;
三、中国签证申请流程: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
是从中国大使馆或香港特别专员办公室获得临时工作签证。
输入
处理外国人就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