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死亡的,银行贷款如何处理?

作者:小胖吴 | 创建时间: 2023-04-05
贷款人死亡的,银行贷款如何处理?

民间俗语云:“人死债灭”。关于借款人死亡,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实践中,有的认为债务人意外死亡,对于债权人银行来说是不可抗力,但是也有人认为债务人意外死亡,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那么,债务人死亡后保证人还有责任吗?

网友咨询:

贷款人因为与人发生纠纷而意外死亡,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此时,贷款人的家属是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或者是由贷款人的担保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在贷款担保协议书上,担保人之一只有印章而没有签字,担保责任是否有效?

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孙英实律师解答:

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

孙英实律师解析:

一、贷款担保人视具体的担保方式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债务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债务不具有补充性,而具有赔偿性,保证人亦无先诉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也不得拒绝履行保证义务。因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二、贷款人的配偶按《婚姻家庭法》婚姻存续关系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家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银行的贷款若是有抵押的,不还款银行将会处置资产。

知性,严谨,擅长深层次发掘案件本质,思路开阔。从业8年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担任多家国有、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风险预控、处理各类纠纷提供了优质服务。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灵活就业人员有没有社保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的流程是什么?

赠与人不履行给付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吗

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大概会被判多久?

农村的自建房要拆迁新房产证的名字可以更换吗

在网络上赌博输了怎么要回

高校医院取消编制对医生的影响

解除合同补偿金需要扣税吗?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车卖了但还没过户,出了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装修完工甲方拖欠尾款不付,有欠条没盖章是否可以追回?

二手房交易不成功中介费能不能退

独生子女证怎么领取补贴

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缓刑考验期可以缩短吗?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家庭暴力离婚能否提起损害赔偿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用补偿

可以选择自动离职吗

在公司工龄过十年辞退怎么要赔偿

一人公司人去楼空,债权人找谁维权?

开发商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工程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方式?分包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结婚证丢失的可以离婚吗?结婚证丢失的如何离婚?

主动离职须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

装修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

没有见证人签字的遗嘱是否有效?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签订派遣合同需注意哪些内容

买房过程中的各种注意事项

盗窃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盗窃罪如何处罚?

借贷案件归那个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