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工程挂靠行为?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作者:小小谷 | 创建时间: 2023-07-03
如何认定工程挂靠行为?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因建设工程施工中所涉及的各方人员比较多,因此由挂靠所产生的各方当事人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具体来说,其涉及的各方当事人主要有建设单位即发包人、承包单位即被挂靠人、挂靠人、材料设备供应商及雇用人员等,这些当事人相互之间形成很多种法律关系,该多种法律关系也因挂靠法律关系的无效而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

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雷佳律师解析:

因挂靠产生的法律后果,挂靠当事人依法应当对法律后果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最高法院《民诉法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人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原告。

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

3、根据《建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效。该施工单位与使用其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4、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是承揽工程和签订承包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对于建设工程竣工前施工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由于承包合同违法性的瑕疵不能弥补,应确认为无效。

5、以被挂靠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工程款如何结算取决于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湖南大学毕业,法学硕士,拥有丰富的执业和专业的律师团队!

雷佳律师补充:

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

(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

(2)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被挂靠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3)挂靠人承揽工程经营方式表现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被挂靠人只收取管理费(包括为确保管理费收取为目的的出借账户),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工程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的;

(4)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实质上工程款收付关系,均是以“委托支付”、“代付”等其他名义进行工程款支付,或者仅是过账转付关系的;

(5)施工合同约定由被挂靠人负责采购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施工机械设备,实际并非由被挂靠人进行采购、租赁,或者被挂靠人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证明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情形。

雷佳律师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挂靠的法律特征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而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也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被挂靠的企业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等。

4、以“合法”的劳务分包形式来掩盖挂靠行为。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男方藏起证件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单方应该如何起诉离婚?

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批供货、施工单位吗?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如何对外转让股权?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股权激励主要有哪些形式?如何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方式

怎样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缴纳和追缴罚金?一定期限内不能全部缴纳会怎样?

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是否有区别?人防车位到底是属于什么性质的?

精神病人能登记结婚吗?精神病人结婚有什么后果?

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格式条款是否有具体的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何对死刑犯使用?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是否有效?

企业裁员会有经济补偿吗?企业裁员应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后个人所用属什么性质?

单位为留住员工,扣发半个月工资是否违法?

员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属于工伤吗?工伤应该如何索赔?

离婚没有迁出户口可以再婚吗?结婚手续有哪些?

婚前财产公证应该怎么做?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如何判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否构成侵权?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是否会有精神损失赔偿?

构成交通肇事的一定会吊销驾驶证?这其中的具体规定又是什么?

工龄难道可以买断?买断工龄是否意味着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呢?

在年会上表演受伤是否算是工伤?这样的工伤是否可以赔偿?

房产商逾期交房,可以仲裁手段解决退房赔偿?

小加油站合法靠谱吗?能不能去小加油站加油呢?

与服刑人员结婚是否允许?与服刑人员结婚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老板不发工资,工人有权扣留包工头的人和车吗?

危险物质包含什么?危险物质违反管理规定,会不会是犯罪?

遭受校园暴力的受害人,几年后都怎么样了?

建筑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农民工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施工员和监理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