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格式条款是否有具体的规定?

作者:落知秋 | 创建时间: 2023-07-10
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格式条款是否有具体的规定?

在《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学界对格式条款的含义有不同的界定。《合同法》第39条的可以算是对我国格式条款含义的盖棺论定。该条给格式条款下的定义是: “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该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定的,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任何变更的合同条款。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这一点是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般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拟订的。

法妞网友咨询:
什么叫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张红艳律师解答:
格式条款是针对不特定人事先拟定的、能重复使用的条款。 比如你去电信营业厅办个业务,他会拿个已经拟好的合同给你签,这个合同就是格式合同,其中他用印刷体印在纸上的条款就是格式条款,里面有些横线空着的,需要你填写的一些其他内容这个就是非格式条款,是你和他之间可以意定的。

张红艳律师补充:

1、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
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这一点是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般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拟订的。
2、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
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这种稳定性表现在:一方面合同条款不能随意修改,欲与之缔结合同的当事人只有完全同意才能成为缔结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另一方面格式合同多是由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印制成书面的固定的形式以便使用和当事人了解。重复性是指格式合同的反复使用性。
3、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广泛性是指合同要约总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而非针对某一特定对象,格式合同内容为供多数契约之用的本质。持续性是指要约总在较长时间内发生效力,在合同制定者改变其经营策略以前该要约都可以作为承诺的对象。细节性就是指该要约一般包括了合同的全部条款。
张律师结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因此,法律不允许在合同中约定关于造成人身损害无需承担责任等的免责条款,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避免在某些场合下因为谈判议价能力的巨大差异,导致弱势一方接受此类条款。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何对死刑犯使用?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是否有效?

企业裁员会有经济补偿吗?企业裁员应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后个人所用属什么性质?

单位为留住员工,扣发半个月工资是否违法?

员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属于工伤吗?工伤应该如何索赔?

离婚没有迁出户口可以再婚吗?结婚手续有哪些?

婚前财产公证应该怎么做?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如何判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否构成侵权?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是否会有精神损失赔偿?

构成交通肇事的一定会吊销驾驶证?这其中的具体规定又是什么?

工龄难道可以买断?买断工龄是否意味着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呢?

在年会上表演受伤是否算是工伤?这样的工伤是否可以赔偿?

房产商逾期交房,可以仲裁手段解决退房赔偿?

小加油站合法靠谱吗?能不能去小加油站加油呢?

与服刑人员结婚是否允许?与服刑人员结婚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老板不发工资,工人有权扣留包工头的人和车吗?

危险物质包含什么?危险物质违反管理规定,会不会是犯罪?

遭受校园暴力的受害人,几年后都怎么样了?

建筑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农民工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施工员和监理有责任吗?

朋友欠了我两年多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欠的钱怎么才能要回来

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应遵循哪些原则?这些原则是什么?

剖宫产划伤婴儿的脸,医生该负责吗?医生具体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全款房转按揭怎么办理?全款房转按揭怎么规定的?

业主妨害管理秩序,物业是否可以管理?物业可以进行什么样的管理方式呢?

法院所说的“感情确已破裂”,具体是指什么?

子女抚养协议包括哪些?办理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什么?

未经许可将他人的作品用于产品的外观,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吗?

一方不在离婚判决书上签字怎么办?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

非婚生子女可以向亲生父亲索要抚养费吗?应该如何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