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初装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作者:分开不是尽头 | 创建时间: 2023-04-19
住宅工程初装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有哪些?

网友咨询:

建设工程验收及备案资料有哪些?我想问一下大家这些资料包括什么资料?除了要做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些之外还要做其他什么资料吗?请大家给具体点的答案吧?

浙江新台州律師事務所崔晶晶律师解答:

申请材料:1、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1份;2、复印件;3、复印件;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5、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6、建设原件;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8、施工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9、住宅的和原件;10、工程款无拖欠证明或已按施工合同付款的证明原件;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4份;12、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3、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发票复印件;14、政府投资或政府占有股份的工程应提供经财政局审查的工程竣工决算书,附财政局出具的;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复核。

替换高清大图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崔晶晶律师普法: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自2006年1月1日执行如下新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第三条 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四条 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先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质量分户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崔晶晶律师补充:

第七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分户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

(三)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

第九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崔晶晶律师补充:

第十一条 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以下事项:

(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

(三)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五)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第十三条 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事项应当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6个月。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抽查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质量分户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十堰南阳南水北调南阳有多重要?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应如何界定?对于包庇罪和伪证罪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

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哪些?有哪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法律上由几种担保方式?对担保方式是否有具体的规定?

工伤怎样鉴定?鉴定为工伤后如何赔偿?

股票与股份可以质押吗?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身份信息泄露怎么办?怎样维护我们身份信息权利?

检察院是否具有立案管辖权?对检察院的立案管辖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银行卡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管辖究竟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吗?家庭暴力能进行判刑吗?

公司能否召开临时股东会?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

和精神病人离婚能协议离婚吗?协议离婚需注意什么?

每天坚持走路不是跑步?

网购虚假宣传怎么举报?网购被骗怎么处理?

特许经营的具体含义是什么?特许经营的具体有哪些种类?

收养的效力有哪些?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怎样会达到信用卡诈骗罪既遂标准?关于信用卡诈骗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企业合并来说几种合并方式?企业合并的常见问题又有哪些?

怎样改名字?法律上对改名字有什么规定吗?

假冒伪劣产品怎样认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罚?

数罪并罚在刑法上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数罪并罚的基础原则又有哪些?

婚姻没有性还有必要继续下去吗?

刑法上的拘留需要什么条件?拘留的法律法规又有什么?

不公开审理是否是不开庭呢?什么案件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

房价有价无市能撑多久?

如何看待大学生被强行强制医疗一百天

书证和物证应如何界定?又应该怎样分辨书证和物证?

所有的刑事案件一定要起诉吗?关于法定不起诉是怎样规定的?

究竟谁才能够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又会有哪些受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