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公司招商中心奖惩制度 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明确部门既定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奖励细则: 1、在工作经营中,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较明显受益时: 奖励种类:经济奖励100——500元; 2、积极维护公司荣誉,积极树立公司外部形象,有典型事迹者; 奖励种类:经济奖励50——200元; 惩处细则: 1、每日日报表未及时上报的,每次经济处罚10元,以此类推; 2、每日超过规定时间20分钟未上报坐标位置的,每次经济处罚10元,以此类推; 3、周计划、月计划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每次经济处罚50元,以此类推; 4、每周未及时参加会议或迟到的,缺席一次50元;迟到每分钟1元; 5、提供虚假信息,例如:虚报客户备案信息、报备虚假坐标等,一经发现,予以500—1000元处罚并上报集团公司予以对应处理; 6、禁止拉帮结伙,边缘化现象,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严重警告或降级降薪; 7、严禁散布不利于公司发展及团队合作的言论与行为,一经发现予以当事人降职降薪或开除处理; 以上惩处细则中,若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均违犯,均加倍惩处。 以上经济处罚金将提取50%作为公司管理成本支出,剩余50%将作为奖励支出与内部活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