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逻辑与财务岗位工作安排
连锁的火锅店,与非连锁火锅店,或者个体火锅店,有一个本质是一样的,就是都是经营体,既然是独立经营体,就要成立公司,组织框架,形成合力的公司管理规程。
在框架下,财务工作是重中之重,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财务管理方法,都要对财务加强管理。一般常规的处理方法有如下三种:一、聘请代账公司,在企业规模小的情况下,由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管理;二、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财务处理;三、自己记录。
不管选择哪一种财务处理的方法,我们接下来就针对如何做“连锁火锅店的会计帐”进行交流。
二、连锁火锅店的会计做账方法
建账。首先要针对自身业务建账,考虑下面的连锁店是采用何种形式与总店衔接的,若采用的是加盟的形式,那么总店与分店之间就是买卖的关系,若采用的是直营店的形式,在不单独财务核算的情况下,那么直营店就相当于总店的办事处。接下来我们分两种情况来谈。
情况一:连锁加盟店。形式上是:总店+连锁加盟店。这样的化,账务处理上,总店与加盟店的关系是总分的关系,加盟店,问总店进货,销售额,自己留存,固定给总店缴纳经营提点。
一般常用的财务等式(针对总店): (1)、总店销售必须原材料给加盟店时: 借:银行存款 a 贷:主营业务收入 b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c (2)、总店收到加盟店支付的业绩提点时: 借:银行存款 x 贷:主营业务收入(业绩分成) m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k
情况二:连锁直营店。虽然是连锁店,但没有独立的财务核算,整体财务核算由总店统一完成。
一般常用的财务处理等式 (1)、总店拨发原材料到分店时: 借:原材料-火锅食材 b 贷:库存商品-火锅食材 b (2)、分店发生客户吃火锅等销售后: 借:现金 a 贷:主营业务收入 b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c
实务操作仍然要依照客观条件为准,因各地区财税政策的不同,是否有增值税核算,或者是否直接计算所得税合适以营业税为主交依据,根据不同的公司不同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