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该和谁签订施工合同?

作者:活力源 | 创建时间: 2023-05-03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该和谁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过程中的方法,指在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和施工组织设计等。在方法上出现的问题往往是比较多的,如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不能严格执行,不按标准和规范施工,不注重施工过程的施工质量管理。

法律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与分包方和供货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吗?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王涛律师回答:

你好,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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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王涛律师,律师执业15年,双学士学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擅长处理房地产、建筑工程、经济纠纷及离婚财产案件。曾任《楚天都市报》等法律专栏顾问,并曾担任保利地产、东易日盛等多家著名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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