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否延长或缩短员工的试用期?

作者:神奇的周 | 创建时间: 2023-06-06
企业能否延长或缩短员工的试用期?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限。因此,试用期的存在是以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前提的,因约定的存在而存在。试用期不同于见习期、学徒期。见习期是对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期限一般为1年,是国家人事制度下的做法。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特定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进行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

替换高清大图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网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未交保险,工资拖欠或者延迟很久不发放,应该怎么处理,试用期不交保险是否违法,公司是一个私人的建筑公司,但是公司挂靠在背的大公司,假如要是劳动仲裁,被告应该是谁,我应该提供什么证据。假如证人不愿意出场作证应该怎么办。

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陶玉松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延长或者缩短劳动者的试用期,但是协商的前提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另外,无论是缩短还是延长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不能单方面进行。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陶玉松律师支招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合同条款的修改变更必须经合同主体协商一致。在上述经典案例中,小王和小李的情况不同。小王面临的延长试用期的情形,企业旨在通过更长的时间来考察小王的表现,劳动合同签订的是3年,3年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最长的试用期为6个月,此种情况下,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所以和小王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试用期。而小李面临的缩短试用期的情形,企业旨在通过此种方式留住人才,要求员工在原定的试用期内承担试用期之后的正式合同期的义务,侵害了员工在试用期内自由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

陶玉松律师补充:

在公司的日常运转过程中,行政人事部门也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避免不必要的仲裁和诉讼。

首先,对于试用期延长,只能够在试用期届满前进行,试用期届满之后,用人单位不能延长试用期。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本案例中就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共同经营所负债务怎么偿还?履行抚养所负债务由谁承担?

遭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莫惊慌,律师支招应这么做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实践中企业该如何抗辩,才能避免败诉?

各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涵盖面广)

离婚一方可擅自处理共同财产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行为如何认定?

劳务关系是什么?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没结婚证可以离婚吗?没结婚证怎么离婚?

遗产指的是什么?究竟哪些可以作为遗产被处分?

景区内受伤景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景区内受伤该如何索赔?

医疗事故是否有赔偿原则?医疗事故有哪些赔偿原则?

投标人(中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有哪些?

子女监护人有哪些义务?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应该如何解决?

遗赠抚养协议是属于什么性质?遗赠抚养协议又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取保候审保证金】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有何区别?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为重?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保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不给加班费,我想离职有什么方法可以维权?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必须去公司注册地的机构才可以?

刑事诉讼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诈骗罪的构成是什么?诈骗罪又是怎样量刑的?

亲友之间借款应注意哪些风险?借贷关系中的风险如何规避?

侵犯商业秘密需要赔多少?赔偿标准是什么

是否所有的案件都适用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异地违章该怎么处理?异地违章有哪些处理方式?

网络购物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网络购物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是什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特殊意义?

男方有家暴离婚能拿到子女抚养权吗?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工程的承包是怎么回事?法律对此是否有规定?

假离婚可逃避债务吗?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一方不同意离婚就离不成了吗?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