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集中封存户内职工的转出或提取的办法

作者:落知秋 | 创建时间: 2023-03-30
为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推出六项服务新举措。...
天津公积金集中封存户内职工的转出或提取的办法

操作方法

-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应自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转出集中封存户手续:(一)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三)接收单位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书》;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一)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提取资料及复印件。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销户提取的,受托银行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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