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深圳新居住证之居住人员自主申报居住信息

作者:小橘猫 | 创建时间: 2023-08-09
2015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申领居住证要同时符合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和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并实行每年一签的签注制度。很多人在办理新居住证时,遇到“居住登记”不存在,或者被注销等问题,...
办理深圳新居住证之居住人员自主申报居住信息

操作方法

打开http://www.szzlb.gov.cn,进入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信息服务网,并点击网页左侧中间位置的“居住人员信息自主申报”进入。

选择自己所居住的区域

选择“居住人(承租人)申报,并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登录

登录成功后,选择左侧的”申报居住人员“,并根据自己的户籍选择”人员类型“

填写基本信息

此时可以点击”完成申报“,也可以点”下一步“继续完善选填信息,完成申报后,如果是家庭居住,可以点击“该房继续申报”将其他人员的信息一并申报完成。

全部申报完成后,点击左侧的“查询申报记录”即可查看所有已经申报人员的信息。并定期登录网站查看一下信息是否存在,防止莫名其妙地被注销或者丢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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