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登记号没有怎么办

作者:烟中隐约闪现 | 创建时间: 2023-07-22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上海市人事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实行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凡上海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应该及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或其他代理点办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手续,取得信息登记号...
信息登记号没有怎么办

操作方法

找到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网址在下方),在出现的页面中选择网上办事。

在接下来出现的页面中找到用人单位服务的菜单,选择17年信息登记。

接下来会出现登录界面,此时会弹出友情提示,请详细阅读。阅读完后,选择关闭按钮。

有帐号的用人单位可直接输入帐号密码进行登录,新的用人单位请点击用人单位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在注册页面中,填入相对应的帐号信息、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后点击注册提交即可。(注册过程中请注意红色的提示信息)

注册完成后浏览器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输入刚注册的帐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登录后,点击单位首页,可看到自己单位的信息。

点击页面一侧的“信息登录号申请”,在出现的页面中再点击“信息登录号申请”

在此时出现的页面中,填写“登记信息”、“用人单位 信息”、“人事部负责人信息”和“招聘专员信息”。

根据红色字体提示,按要求点击“选择文件”上传相对应的(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是(组织机构代码与旧营业执照)扫描件

根据红色字体提示,需要至少发布一条招聘信息。点击新增,在弹出招聘信息页面中填上相应的信息,点击“确定”完成填写。

信息登记申请中的所有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最下面的“保存并提交”完成填写。信息登记申请提交成功后,如果显示处理状态是“退回”,单位可查看退回原因, 点击“查看或修改”更新信息后,再次提交申请。如果信息登记号申请成功,回到单位首页便能看到信息登记号了。

建议用户在操作前,返回登录界面,点击下方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使用须知》,里面有该平台各个功能模块的相应操作流程。可以让您更快的熟悉操作方法,招聘到满意的人才。

温馨提示

直接办理信息登记的用人单位仅针对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录用应届毕业生。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须事先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才可以办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
操作时一定要注意红色字体提示的信息。
每一年度的信息登记号只能用来招聘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新一届的应届毕业生则需要从新登记申请。
要留意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的通知公告,及时知晓相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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