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如何报销?

作者:神奇的周 | 创建时间: 2023-04-14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
生育津贴如何报销?

操作方法

一、妊娠满12周后,办理产检及分娩定点(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所需资料如下: 1、)在广州本市产检及分娩(本人到医院办理,需要在妊娠满12周后办理)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未就业配偶选择本市就医的一份);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属广州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在广州市的,凭在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后的《广东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或《广州市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报表》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如居住地在佛山、清远等),凭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由参保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参保人为该单位职工,居住地在何处,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内容);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5.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2、)在异地产检及分娩(单位经办人办理、可分娩后办理)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未就业配偶选择本市就医的一份);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属广州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在广州市的,凭在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备案后的《广东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或《广州市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报表》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居住地不在广州市的(如居住地在佛山、清远等),凭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由参保单位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参保人为该单位职工,居住地在何处,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内容);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5.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二、异地分娩后分娩,提交以下资料进行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报销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2.医疗收费票据原件;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4.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产检需提供相应产检病历;分娩需提供住院病历首页或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5.《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三、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1)顺产的: A、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除A、B两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C、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温馨提示

产妇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检费用,手术费用等是可以报销,请勿没有办理定点而导致无法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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