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买房的条件
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北京暂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因此购房者买房时暂住证不能过期);
购房者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北京没有房屋,外地人在北京限购一套住房。
以上3个条件要全部满足。其中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选择任何一项进行申报即可,不必两者皆申报。
其中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如:2014年提出的购房申请,应从2009年至2013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纳税记录累计不为0)。
连续五年(含)以上本市交纳社会保险是指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