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注销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