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13号令)第2条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具体时间见下图)参保、 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 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到退休年龄后交社保不满15年, 工作所在地不允许继续交的,可以 转回户籍所在地继续补交至满15年,满15年后在户籍地办理退休后领取退休金。
缴纳社保期间,如有 中断交社保的情况,可以补交该时间段的社保。但需注意的是,社保 开户之前时间段的不能进行补交,还未发生的日期不能提前补交。 需要注意的是,补缴并不简单。比如以下四种情形: 1.个别城市规定, 补缴只能由单位申请 2.个别城市规定, 单位造成的断缴可以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造成的断缴均不能补缴 3.个别城市规定, 补缴但必须有当地户口,并且只能补缴养老保险,还得是入了当地户口之后的中断部分 4.个别城市规定, 在本省断缴的部分可以补缴,但在外省务工期间断缴的部分不能补缴(主要适用于将社保从外省转回老家续缴的情况)
社保关系在户籍地,交满15年后在户籍地领取退休金。 社保关系在 外省(非户籍地), 养老账户所在地累计缴费满10年的, 在该地领退休金。 也就是说, 在外省交社保满10年,就领取该省的退休金。
各地均未交满15年的但累计交满15年,享受户籍所在地的退休金标准。 如果曾在不同城市工作并交社保,临近退休之时 可以把多个地区的缴费转到一个地区累计,满15年即可。 但是, 跨省流动就业中,参保地 无一处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在户籍地办理退休并 领取户籍地的退休金。
男性到达50周岁、女性到达40周岁,再去 户籍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交社保,只能建立 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就算你 在当地缴满10年的社保也是不能在当地退休的,到最后只能转回你的老家,或者 上一个缴满10年社保的地方。 参考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
各地政策不一样,不同时期的政策也会变化, 建议最好还是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考下图),或打电话 咨询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局进行确认。 如果仍不放心,还可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了解国家权威政策进行再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