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缴税与交强险一起办理的方法

作者:没什么大不了 | 创建时间: 2023-07-28
从3月1日起,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新车船税,由保险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车辆管理所将停止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业务。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
新车缴税与交强险一起办理的方法

具体介绍

新车在办理注册登记时,新车船税可和购买交强险一起办理,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保单上标注“车船税已缴纳”的文字或标记,保险公司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目前,平安、永安、华泰、人保、太平洋、中华联合、大地等16家财险公司都可受理新车船税代收代缴业务。

对于3月1日以后购买的机动车,在缴纳车船税时可参照《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按照所购车型查找对应的税目、子税目、计税单位、备注内容,来获取每车每年新车船税征收税额。用每年税额除以12,计算出1个月的税额,再乘以需要缴纳的月份。

步骤/方法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地点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所在地;

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一次申报缴纳全年的车船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解缴;

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收车船税。

据了解,过去将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纳入免征范围,执行新车船税征收标准后,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将纳入征收范围,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收车船税。

城市公共交通车,指具有财政补贴的公共汽车,一般为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用于城际运行的机动车。对于城市公共交通车如何来界定,等到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新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出台后,根据相关政策会作出明确解释。

温馨提示

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对于免征车船税的机动车,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可携带单位相关证明到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办理车船税免费手续,保险公司在接到地方税务局的免税手续后可在机动车交强险保单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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