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涉及到两方面的操作。一方面应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进行处理;另一方面是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为投资收益。
由于在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其出售时公允价值有可能高于账面余额,也可能低于账面余额,“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科目“公允价值变动”余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因此将根据这几种情况分别举例进行分析比较。
【例1】(出售时的公允价值 高于账面余额,明细科目“公允价值变动”余额在 借方)2015年3月20日,A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M公司债券,售价(公允价值)为400000元。该债券相关会计科目的余额如下:“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借方余额36000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借方余额20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图。
根据以上会计分录编制记账凭证如图。
【例2】(出售时的公允价值 低于账面余额,明细科目“公允价值变动”余额在 贷方)2015年3月21日,B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N公司债券,售价(公允价值)为500000元。该债券相关会计科目的余额如下:“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借方余额58000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方余额30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图。
根据以上会计分录编制记账凭证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