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解散且已怀孕,该怎么赔偿?

作者:wendy | 创建时间: 2023-06-10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解散且已怀孕,该怎么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们经常见到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甚至某些员工怀孕了,用人单位无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怀孕员工应该如何索赔?

网友咨询:

工作四个多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保险交了四个月,公司即将面临解散,已经怀孕,应该要求如何赔偿?

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杨定洁律师解答:

在公司解散时, 未签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的权利主要有: 1、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2、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未超过仲裁申请时效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最多11个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杨定洁律师普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杨定洁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10条规定:妊娠满7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杨定洁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执业至今,曾为高校法学教师。有敦厚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司法实践。擅长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处理合同纠纷和公司治理技巧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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