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劳动报酬,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呢?

作者:烟中隐约闪现 | 创建时间: 2023-08-03
追索劳动报酬,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呢?

追索劳动报酬是关乎社稷民生的重要问题,在追索劳动报酬的过程中有很多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追索劳动报酬的同时是否可以索要赔偿,但是追索劳动报酬,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呢?

网友咨询:

追索劳动报酬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吗?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崔亚红律师解答:

如果追索劳动报酬涉及到诉讼,那么律师费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但是需要劳动者与签订代理合同以及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规的国家税务局的收费发票。

一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以及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规的国家税务局的收费发票,仲裁委会根据劳动者胜诉的比例进行支持律师费。

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

崔亚红,女,汉族,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证,2016年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2002年正式开始法律执业生涯,现为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崔亚红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婚姻家事、民事纠纷、金融、行政及传统法律事务,现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是多久?

崔亚红律师普法:

(1)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所以,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最短是一年,最长是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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