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流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限: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所需要的时间为2个工作日; 临时身份证办理费用:办理费用:每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