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享受该级别待遇,不再在行政部门担任实职,也无法提拔晋升为更高一级领导职务,无法享受公车补贴。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也参照《公务员法》同等对待,只有部分省份对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代干、聘干、转干人员登记为参公事业人员。
网友认为:
2002年之前国家有文件允许聘干,属于干部序列,提升,待遇都一样,2002年以后的国家就不允许再聘干了,所以只要你是2002年之前聘的干,你就是干部不必怀疑。随着行政部门工勤人员只出不进,工勤编制随自然减员随退随销,以聘干、代干、转干身份在领导岗位工作的领导人员,也被要求逐步退出领导岗位,
实质上,无论是转干、聘干、代干,都没有改变个人工人身份的实际。随着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原已经登记为参公人员的可以保留身份享受待遇。
新《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也都对人事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目前的聘干、代干、转干人员,可以保留享受原身份待遇,却不能改变身份,按干部身份晋升、提拔,也不能登记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