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案件受理费。按照官司涉及的钱财数,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按2.5%交纳;10万元至20万元,按2%交纳;20万元至50万元,按1.5%交纳;20万元至100万元,按1%交纳;100万元至200万元,按0.9%交纳;200万元至500万元,按0.8%交纳;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0.7%交纳;1000万元至2000万元,按0.6%交纳;超过2000万元,按0.5%交纳;
申请财产保全费。申请时,除了交纳一定的担保之外,还要交纳保全费,是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分段收取。
申请执行费。法院通常会在第一次执行款中直接扣除。
公告费。根据实际需求,如需张贴公告,就要交纳公告费。
鉴定费。需要对证据做相关鉴定时交纳的费用。
其他杂费。在办案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通讯、住宿、复印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