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直接申报(上门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邮寄申报 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数据电文申报 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通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办理。
简易申报 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
银行网点申报 纳税人在申报征收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纳税申报。
委托银行扣缴税款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或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与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联网银行签订委托代扣税款协议,联网银行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时间,根据申报纳税系统提供的税款征收信息自动从其缴税专户中扣缴税款,完成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