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开具红字发票

作者:流年 | 创建时间: 2023-05-23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怎样开具红字发票

操作方法

红字发票的申请人是购货方或销货方,由购买方或销货方开具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表。

红字发票的申请人提交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红字发票的申请人为购买方,则需要将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交于销货方)。

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温馨提示

(1)红色发票申请时间; (2)红字发票申请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 “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对于仅是发票票面错误,而不是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上级局未有明确前,暂比照销货退回开红字发票的规定来处理; (4)申请单上的合计金额不能大于原发票的金额; (5)作废发票、负数发票不能开具红字发票。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